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要求,为推动“十四五”时期北京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北京市文物局牵头制定了《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简称《规划》)。该《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发布。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工作和文物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遵循,坚决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长期规划;坚持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近年来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物领域深化改革的系列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文物领域治理效能,探索具有首都特色的文物保护传承利用之路。
《规划》坚持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和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相结合,聚焦“一轴一城、两园三带、一区一中心”工作框架,以及革命文物、考古等重点任务,不断完善文物工作体系。坚持发展目标与实施路径相结合,按照重点任务项目化、规划行动方案化的工作要求,打破以往惯例,改以重点任务为框架,辅以专栏列举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坚持保护第一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统筹“始终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和“让文物活起来”的保护利用目标。以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文物工作新格局为目标,推进文物保护传承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