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拍卖行业先进企业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拍卖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协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调动广大会员的工作热情,更好地服务于行业工作。北京拍卖行业协会决定在行业内开展评选表彰先进企业和优秀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
(一)拍卖行业先进企业;
(二)拍卖行业优秀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企业
1、企业成立三年以上,组织健全,为北京拍卖行业协会会员并按照《北京拍卖行业协会章程》足额按时上缴协会会费;
2、积极参与配合协会开展举办的各项活动,并在拍卖季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3、按时参加商务部门组织的企业年检,并且合格。三年内没有任何相关处罚或违规行为;
4、按时报送企业月报信息,企业上报的信息完整、真实。
(二)优秀个人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爱岗敬业,遵守和履行劳动合同;
2、从业期间无不良记录,并无相关处罚;
3、参与过协会及其他有社会影响力的重大活动,或是获得过与职业相关大赛、评比的优异成绩;
4、积极参与协助协会开展工作,热心公益。
三、评选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要按照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各企业要按照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民主推荐,严格把关,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严格遵守评选推荐程序,推荐工作应在本单位内接受群众监督;
3、对推荐的单位和人选事迹要真实,会员认可。
四、评选程序
1、确定评选对象
各企业,根据开展“评选”活动的内容,确定参选对象,结合工作实际,经拍卖企业讨论推荐先进拍卖企业、优秀个人。
2、申报时间
各拍卖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在2016年5月底前将先进拍卖企业、优秀个人申报表及事迹材料(先进企业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优秀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500字)报北京拍卖行业协会秘书处。
3、评审
北京拍卖行业协会理事会根据拍卖企业上报的先进企业申报表及优秀个人事迹材料,确定表彰的单位及个人。
4、表彰与奖励
表彰工作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北京拍卖行业协会将对获奖的“先进企业” 授予奖牌、“优秀个人” 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件:1、北京拍卖行业先进企业申报表
2、北京拍卖行业优秀个人申报表
联系人:任春声、李晓慧
联系电话:68334469、 68337868
北京拍卖行业协会
2016年4月25日
附件1:
北京拍卖行业先进企业申报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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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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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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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是否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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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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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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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 会 理 事 会 意 见 |
协会(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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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北京拍卖行业优秀个人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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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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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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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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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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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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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推荐 意见 |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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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理事会意见 |
协会(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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