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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ZDLZF20250701】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宿迁某建材厂建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残值拍卖公告

【GGZDLZF20250701】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宿迁某建材厂建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残值拍卖公告

摘要:【GGZDLZF20250701】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宿迁某建材厂建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残值拍卖公告

公告方承诺:本公告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及有效性,由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承担。中国发展网及运营方不承担责任。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2日上午10时在全拍网(网址https://www.allauc.com/#/home/main)依法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名称

宿迁某建材厂建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残值

标的详情

内含:钢结构厂房(约2600m2)、办公用房(约2190m2)、硬质路面(约9700m2)、存储罐体、全电子汽车衡等,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起拍价

520500元

增价幅度

1000元或其整数倍

竞拍保证金

20万元

特别提醒

1.本场拍卖会提供的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范围、外观、结构、面积、规格、质量、数量等)仅作参考,不作为标的交付或拆除的最终依据。标的拍卖及交付均以其物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具体范围以看样时工作人员指认为准。标的范围以外的任何物品均不属于本次拍卖的交付和拆除内容。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2.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建筑工程专业)。

2.5具备C类安全证专职安全员一名。

三、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3.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1日17:00时截止。

3.2标的物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展示,同时本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勘察。标的位置:江苏省宿迁市,咨询及勘察联系人:周女士,电话:18083747630。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拍须知》等拍卖会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并至标的物现场进行认真勘察,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瑕疵及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无论意向竞买人是否进行标的物实地勘察,一旦报名成功参与竞拍,均视为已认可了标的物的所有现状(包括已知与未知的瑕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全拍网平台网上报名,同时线下至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据本公告第二大项提供),缴纳竞买保证金及300元报名服务费,并签署拍卖会相关文件,逾期未完成上述事项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具备竞买资格。

3.4竞买保证金须从竞买人企业账户或委托代理人个人账户(授权委托书内容须包含委托代理人具有竞买保证金收支权限)转至以下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城西支行;

账号:10460201040014596;

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到账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四、拍卖成交相关款项及合同签订

4.1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履行以下事项:①至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②向拍卖公司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③与委托人签订《残值买卖及拆除施工合同》;④向全拍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详见全拍网平台首页《收费规则》),买受人逾期未履行上述事项的,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拍卖人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4.2本场拍卖会标的的起拍价及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委托人不提供销售发票,由买受人自行到税务开票机构纳税开票,拍卖佣金发票由拍卖人提供。

五、履约保证金缴纳、退付及竞买保证金退付

5.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竞拍保证金中的5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余下15万元充抵成交价款,待买受人在无任何违约情形下将《残值买卖及拆除施工合同》履约完毕,且拆除施工现场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将该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退还给买受人。

5.2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六、标的交付

6.1标的由委托人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如有误差,委托人不退价款、拍卖人不退佣金。标的交付时间如有变动,委托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人,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交付时间过长、市场行情变化等)及其他一切因素拒绝缴纳成交价款及施工,如标的因其他原因不能交付的,由委托人向买受人发出书面《项目取消通知书》,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2标的在拆除施工、装车、转运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费、人工费、保险费、装运费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等)及安全责任、环保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七、其他约定事项

7.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及交付,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语音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不应依赖委托人或拍卖人对标的物的介绍做出判断,而应在竞买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及《竞拍须知》拍卖会文件,并至标的现场进行详尽勘察,充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及竞买、处置该标的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凡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无论是否进行了标的现场勘查,均视其已完全接受标的现状及一切已知与未知的瑕疵,并为其竞拍行为负完全的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现状为由向委托人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场拍卖会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7.2本次网络拍卖平台为全拍网平台,竞买人须自行履行注册、登录、登记竞拍等相关网页操作流程。竞拍过程中若出现由于网络延迟、服务器瘫痪等不可抗因素而造成的报价更新不同步、无法正常报价等情况时,竞买人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拍卖人和委托人无关,最终竞价结果依然有效。

7.3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残值买卖及拆除施工合同》同时,须向委托人提供《拆除施工实施方案》。买受人自行组织人员进场,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意外医疗险,拆除施工设备、车辆及拆除工地也需要购买相应的财产险和责任险。待《拆除施工实施方案》及保险单原件经委托方审核通过后,买受人方可进场施工。买受人逾期未履行上述事项造成工期延误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在拆除施工及装运等过程中,现场人员及设备设施、车辆等出现意外事故的,由买受人全权负责赔偿。

7.4买受人应充分预估到设标的物的拆卸环境、拆卸难度等现状,在进场施工前不仅要具备专业的机械设备,还应配备专业的安全操作人员。采用机械方式进行拆除作业时,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和机械设备管理的规定(例如:气割、焊接人员应具有《焊工证》,高空作业人员应具有《高空作业证》等)。

7.5买受人在拆除施工期间应遵守相关部门管理规定。拆除施工场地应设置安全围挡,并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在拆除施工作业面宽敞处应使用大容量雾炮洒水车,局促处应使用小容量跟随式雾炮洒水机,确保拆除施工时达到全方位雾化、喷洒标准。若因降尘措施不到位而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6买受人将标的物拆除清运完毕后,严禁就地掩埋任何建筑垃圾(无论拆除前已存在或拆除后产生的),所有垃圾均须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外运与处理。拆除施工完毕后的现场不得存在坑洞、水池等安全隐患,买受人须及时回填,并对拆除施工后的场地进行机械平整与压实,确保场地平整、坚实,标高与四周相邻地面保持一致,并加盖环保防尘网(标准需达到环保部门要求)。上述作业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7买受人在施工期间需自行考虑运输、施工车辆和设备,不得破坏标的范围外的路面及其他设施,不得提取和损坏拍卖标的范围之外的任何物品,如有违反,造成所有损失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按市价赔偿),如造成的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的,则买受人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8本次拍卖标的拆除施工期限为10天,买受人应在此期限内将拆除后的所有残值及建筑垃圾等全部清运完毕,如逾期,每日按1000元收取滞纳金,滞纳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达5日以上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终止《残值买卖及拆除施工合同》,买受人应无条件退场,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未拆除及未运出拆除残值等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权益,委托方有权自行处置。

7.9委托方有权对拆除施工场地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买受人必须尊重并服从委托方的监督指导,对于委托方指出的不符合安全施工或存在重大风险的行为,买受人必须立即停工并整改。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残值买卖及拆除施工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10买受人不得将此标的转包、转让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上述行为,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7.11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本场拍卖会之《竞拍须知》《竞买协议》《残值买卖及拆除施工合同》《安全施工承诺书》及拍卖师在竞价网络平台现场发布的信息为准。

7.12曾在我公司或其他拍卖机构有不良竞拍行为或悔拍行为的竞买人将进入本拍卖公司意向竞买人黑名单,我公司有权拒绝其或其直系亲属报名参拍我公司发布的任意一场拍卖会。

八、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083747630

联系地址:宿迁市图书馆对面府前小区42排10号

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时海丹

原文链接:http://finance.chinadevelopment.com.cn/gsgg/2025/12/19721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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