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方承诺:本公告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及有效性,由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承担。中国发展网及运营方不承担责任。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6年5月8日上午10时至11时(延时除外)在全拍网(https://www.allauc.com)公开举行租赁权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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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物 |
出租面积(㎡) |
起拍价(元/年) |
保证金(万元) |
租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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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云龙镇甲村农贸市场店铺2 |
429 |
158400 |
2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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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云龙镇甲村农贸市场店铺3 |
528 |
180000 |
2 |
注意事项:
1、租赁房屋用途须符合规划、环保、公安、卫生、消防、城管等部门的规定及限制,选择符合甲村农贸市场统一管理规定的经营品类,若违反相关规定,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标的租赁期间产生的垃圾清运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燃气费、消防设施维护费、税费及其他因经营、使用标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竞租成交人)按照农贸市场管理标准及相关部门规定足额、按时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承租人需按农贸市场管理要求配置符合规定的垃圾收集容器,遵守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保持经营区域整洁。
3、租户按照规定报名并参加竞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未报名的则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
二、标的展示、看样时间: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26年5月7日止。
三、竞租登记:请有意向的竞租人于2026年5月7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入(户名: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宁波曙光支行;账号:39159001040008036),并于2026年5月7日16时前由竞租人自行在全拍平台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四、业主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监管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87848631、 87848565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2弄1号2106室
详情请参见本场拍卖会的竞租须知。
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时海丹
原文链接:http://finance.chinadevelopment.com.cn/gsgg/2026/04/19934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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