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物局认真研究北拍协关于疫情期间调整拍卖标的审核方式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促进文物拍卖管理机制深入改革、促进文物拍卖企业稳定发展,疫情期间采用网上报备方式进行线上线下文物拍卖活动,以此为契机,探索新的文物拍卖标的审核机制,经征求相关文物拍卖企业意见,北拍协就疫情期间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方式、流程;设立文物拍卖政策解答微信平台和热线电话;政策适用时限等向北京市文物局提出建议,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发展,切实减轻疫情对文物拍卖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市文物局给予了充分重视,并将于近期出台相关实施措施。
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文物拍卖标的审核方式调整的建议
北京拍卖行业协会文件
北拍协[2020] 08号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文物拍卖标的审核方式调整的建议
北京市文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促进文物拍卖管理机制深入改革、促进文物拍卖企业稳定发展,疫情期间采用网上报备方式进行线上线下文物拍卖活动,以此为契机,探索新的文物拍卖标的审核机制,经征求相关文物拍卖企业意见,现就疫情期间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提出我会建议如下:
一、鉴于疫情期间拍卖企业不能进行线下拍卖活动,只能进行线上拍卖业务,建议将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一律采用线上提报线上核查的方式进行。
二、企业在文物拍卖会前一周内将文物拍卖标的线上报备文物局,文物局在拍卖开始前随时核查随时纠正。拍卖企业须保证其拍卖标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疫情期间,文物拍卖标的的拍后备案可延期至疫情应急响应结束后30日内。
三、减少文物拍卖标的审核数量。建议:充分发挥文物拍卖企业文物专家作用,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文物拍卖企业仅需上报本企业专家认定的拟在拍卖会拍卖的属于文物的标的,且允许一场拍卖会的文物标的分批审报审核,审核通过的文物拍卖标的可以在不同场次拍卖。采用网络申报的,无须报送纸质图片。
四、建议文物拍卖标的审核程序:第一步,企业登录首都之窗网站-政务服务-部门服务-市文物局-文物拍卖会标的审核,上传待审核的文物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第二步,文物局确认资料齐全后,开展标的审核工作;第三步,文物局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不合规标的,则向企业电子发送审核结果。有关纸质材料寄送,延期至疫情应急响应结束后30日内。
五、设立文物拍卖政策解答微信平台和热线电话。建议:在我会的配合下,建立“北京文物拍卖”微信平台,开通热线电话,以解答政策疑问,提供文物征集等的咨询意见。
六、政策适用时限。建议:自2020年2月20日起,至本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止(因本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等原因政策措施不再有必要性的自然失效)。
北京拍卖行业协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