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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拍卖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拍卖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京商流通字〔2021〕4号

发布时间:2021-04-19         信息提供:流通发展处


各区商务局、市拍卖行业协会、各拍卖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拍卖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对拍卖企业监督管理,促进我市拍卖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将于2021年4月20日至7月31日对本市拍卖企业进行2020年度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自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营业时间满6个月的本市拍卖企业及分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企业”)。

  二、核查内容
  (一)拍卖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有无擅自出租、转让拍卖企业经营资格情况;拍卖师聘用等情况。
  (二)拍卖企业经营情况。
  (三)拍卖企业报送经营月报情况,是否按时、准确在北京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
  拍卖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无效或拒不整改的,为年度核查不合格:
  1.报送的年度核查材料不合格;
  2.未按期向北京拍卖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拍卖行业理信息系统报送企业经营情况或填报内容不属实。
  3.不符合所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
  4.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
  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为经营异常目录的;
  拍卖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年度核查不合格:
  1.逾期不参加年度核查,且未提供确实可信原因的;
  2.虚报、瞒报年度核查内容;
  3.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
  拍卖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收回企业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1.成立后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的
  2.拍卖企业根据章程规定事由、股东会决议或其他事由解散的;或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被责令关闭的;或者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注销;
  3.无拍卖师在企业注册执业的
  4.上年度核查中被列为不合格的企业,至今未进行相应整改的。
  (四)有其他违规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企业需提交材料
  (一)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报告书(见附件1)。
  (二)本企业《拍卖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一名本企业拍卖师资格证书,具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期内《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注册期限应为2021年3月-2022年2月)复印件。
  (四)2020年度拍卖企业经营情况表(根据企业在“北京拍卖网(http://www.bjpm.org)”填报的月报数据自动生成)。
  (五)按2020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提交一份拍卖会公告或增值税税款缴款书复印件,如使用网络公告需提供带有网址的截图页面。
  (六)拍卖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情况表(见附件2)。
  拍卖企业应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每页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材料如有不实,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核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4月21日-5月20日)。各拍卖企业按照要求进行内部自查,于5月21日前将年度核查材料电子版上传至“北京拍卖网”(注:此事项为全程网办,系统中上传即可,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北京拍卖网技术支持电话:4008703666。自查期间,北京拍卖行业协会要联合北京拍卖网技术支持单位组织好核查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
  (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5月21日-6月21日)。各区商务局对企业网上核查材料进行初审(对需修改材料的拍卖企业,区商务局将指明具体问题并在“北京拍卖网”上将材料电子版退回,拍卖企业需在退回后及时进行修改和上传),初审通过后网上提交至市商务局审核,并于6月21日前将本区年度核查工作情况报告送至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商务局)。
  (三)市商务局核查(6月21日-7月31日)。对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的拍卖企业进行核查,合格的拍卖企业准予核查通过;对核查不合格的拍卖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撤销拍卖经营许可业务,核查结果将通过北京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告。

  五、有关要求
  (一)各拍卖企业报送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年度监督核查材料,逾期不报送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拍卖经营资格,并列为年度核查不合格企业。
  (二)负责核查的工作人员要对企业报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逐一对照核查内容,认真进行核实检查。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随时要求企业补正和说明,有疑问的,要深入进行核查。必要时约谈企业负责人或深入企业现场核查,切实把年度核查作为规范行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流通发展处:55579418;
       行政事务服务中心:89150496;
       北京拍卖行业协会:68334469;
       北京拍卖网技术支持电话:4008703666。

附件1: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报告书(2020年度)
附件2:拍卖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自查情况表

附件3:各区商务局联系电话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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